吉林将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
日期:2017-03-09
近日从吉林卫生计生委获悉,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通知文件精神,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“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,方便患者就医,减轻患者负担”的指示,吉林将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。
据了解,根据省临床检验质控中心2015、2016连续两年的相关检验项目室间质评结果,首批全省医学检验互认医疗机构名单已经确定,其中涉及到吉林的医疗机构有北华大学附属医院、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、吉化集团总医院、市中心医院、市人民医院等21家。
互认内容包括医学检验中的4类,一是常规类:二是生化类:三是免疫类:四是微生物类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:因病情变化,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;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;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;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;急诊、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;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;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。
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结果,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,对于方便患者就医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、减轻患者负担、降低医疗费用、简化就医环节、改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。